各分会: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十七期(2021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第十七期(2021年)职工住院支付部分为800元起。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年度)限内发生多次住院时,只扣减一次补助起点,其费用可以累加计算,但已审批过的补助不得与下一次补助累计。最低补助标准为100元。
二、报销方式
向校工会提交资料。所须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XX银行XX支行及手机号码),3.省/市医保普通住院病员医疗费用结算单(表九),4.住院发票。如没有银行卡的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二代卡去银行激活具有银行功能的医保二代卡。存折必须有通兑标志,支取方式凭密码。出院45天以后才有住院信息,才可申报。
三、补助金发放
职工申请审批通过后补助金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发放到本人银行卡上。
四、注意事项
2020年住院报销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请分工会及时通知分工会住院人员,在规定时间完成报销手续。
五、补充说明:关于死亡人员报账问题:1.原则上要求参互人员死亡后,在未完成本人银行卡或存折销户前办理医疗互助,既确保互助金安全,实名到人,也避免家属间不必要的纠纷。2.对于新系统上线前确实已经销户的死亡人员需要报账的,可以走身故人员报销流程;3.死亡证明指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及火化证三种,其余任何形式的死亡证明不予取信。
联系人:鲁翠仙 电话:0883-8882603
附件1:医疗互助大数据平台(补助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2: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七期)补助审批规定(试行)
校工会
2021年6月4日